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,關乎農民工家庭生產生活,我們一定要把這件事情辦好,不讓他們?yōu)楣べY憂愁?!保@是崇信縣法院勞動爭議巡回法庭的法官在入企業(yè)法治宣講時講的話。
巡回法庭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鋪設“涉民生”勞動爭議糾紛化解的“綠色通道”,有力量有溫度,辦好案護民生,撐起一片“安薪傘”,一年來,公正高效化解案件29件,追回勞動報酬30.99萬元。
憂心!工資被拖欠,6名農民工無奈“求助”
李某系某建筑安裝公司承建項目的領工人,前后2次雇傭王某、黃某等6人從事水電集成工作,雙方口頭約定勞務費。工程完工后,李某通過現(xiàn)金、微信轉賬等方式向6人支付部分工資后,出具欠付工資證明,約定了給付剩余工資時間。待約定期滿后,李某仍沒有支付意向,6人分別多次聯(lián)系李某索要勞務費,表示家中妻子需要治病、孩子上學還要繳學費…這些都是他們的“血汗錢”,李某卻以各種理由“推、拖、等、躲”,不予支付。6人無奈之下到法院反映訴求,希望法官為他們主持公道。
希望!兵分兩路,法官奔赴“一線”合力破題
考慮到“涉民生”案件的重要性和農民工群體追討工資的困境,承辦法官一邊安撫6人情緒,一邊聯(lián)系李某了解情況。李某訴苦道,建筑安裝公司長期未支付其工程款,自己也是“受害人”,誰能來幫幫他。承辦法官遂轉變思路,“線上”“線下”兵分兩路,電聯(lián)建筑安裝公司的同時,安排專人與李某一同前往某建筑安裝公司和施工現(xiàn)場了解情況。經過多次走訪調查和釋法說理,該公司負責人主動撥通了承辦法官的電話,表示會積極配合調解工作,6人聽到這個消息喜笑顏開。
喜悅!一事“調”多事“解”,勞務費當庭履行
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,了解案情,認為案件事實清楚,為減少當事人訴累,本著“案結事了人和”的工作原則,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進行調解,耐心釋法明理,釋明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。該公司負責人當場向李某支付工程款,將2.3萬元勞務費當場支付,6人的情緒也在簽字捺印中得到安撫。辦結一案,解決一片,達到了雙贏的效果,也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了源頭。
巡回法庭不斷在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的實踐中探索,用心、用情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操心事、煩心事、揪心事。踐行司法為民宗旨,主動將司法服務向前延伸,減輕人民群眾訴累,不僅解決了農民工的“薪”愁,也推動實現(xiàn)矛盾糾紛的“心”愁實質性化解。